各学院(部):
根据《苏州市职业大学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》规定,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其毕业资格审核将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进行,请转入学院(部)依据学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,做好本学年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,以利于学生尽早适应新专业的学习。
教务处
2018年9月5日
附:转专业学生课程的操作指南:
1、根据《苏州市职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》,已修读课程不删除;
2、课程代码、性质相同的课程无需操作;
3、经学院(部)审核已修课程可以认定的相关课程,学生无须再修,课程认定要求匹配学分,尊重原始成绩,不变更学生的课程名称和学分,认定结果仅在毕业资格审核中体现;
4、转入专业应修而未修的课程,学生可在开课学期修读,由教务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添加该课程学生名单;
5、学生取得高一层次学历课程及格以上成绩的,参照《学分制学习指南》中的第七项进行课程免修处理,但需要在教务系统对应课程中添加学生名单,由任课教师登记成绩。
转专业学生课程学习指导表.doc